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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公报报导,对于个别人士就沙田至中环线工程质量事件接受电子传媒访问时诬蔑称“政府比较不希望在检控中令港铁卷入漩涡”,政府严正指出,有关言论完全是无中生有和不负责任,任何人都不应凭空妄断,发表失实、不公和不负责任的言论。屋宇署表示,正和律政司研究判刑,考虑应否就判决结果上诉。
政府发声明指,执法部门须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每一宗案件;检控决定必须基于所有可接纳的证据和适用法律,经客观分析并严格按照《检控守则》作出。因警方正继续就沙中线工程质量事件展开刑事调查,按一贯政策,政府现阶段不会进一步评论案件。
至于有言论指政府可能不再跟进沙中线工程质量事件,政府强调此说法全无事实根据、居心叵测,而试图捏造事实抹黑政府的行为都不会得逞。
政府表示高度重视沙中线工程质量事件,已成立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以及专家顾问团,从多方面跟进。有关调查、检讨和审计工作经已完成,并已发表最终报告。政府同意调查委员会及顾问团的建议,已要求港铁公司全面跟进及落实。有关建议不仅应用于沙中线工程,也会应用于其他新铁路项目。
另外,就有评论就前日有关沙中线项目承建商因严重偏离批准图则被定罪的个案提出质疑,屋宇署昨日发稿回应表示,该署就沙中线项目红磡列车停放处建造工程欠妥的情况完成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和律政司的意见,于2020年5月就《建筑物条例》第40(2A)(a)(ii)条下的罪行向礼顿建筑(亚洲)有限公司提出检控。检控过程中,律政司经考虑案情及相关证据,并为争取最大入罪机会,于本月修订控罪为《建筑物条例》第40(2A)(b)条所订的罪行。
屋宇署称,有关案情及针对的事实基础并无改变,且上述两项罪行的严重性相若,最高刑罚同为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三年,因此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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