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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7月5日上午,在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因发生在重庆市巫山县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检察监督一案听证会如期举行。
2020年3月12日,蚌埠人李某辉在接收重庆人彭某林货物邀约并起运后,在重庆市巫山县机场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上一乘客死亡,货物受到损失。经调查发现,李某辉与同为蚌埠人的梁某庄系朋友关系,李某辉因驾驶证未过实习期,借用了梁某庄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在网络平台注册登记为承运人,并实际控制账户进行接单。事发后,重庆人彭某林将蚌埠人李某辉、梁某庄等人起诉至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梁某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经再审后,梁某庄不服法院判决,向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大皖新闻记者在此次听证会中了解到,该听证会是蚌埠市检察机关举行的首例异地检察听证。2023年6月29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接到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协作公函后,积极联系蚌埠市人民检察院,从市检察院听证员库中抽取三名经验丰富的听证员配合听证,并根据要求重新布置听证场地和调试听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2023年7月5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和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到达蚌埠,在淮上区人民检察院的协作下顺利完成听证。该场听证会发挥了上下联动、一体化的办案优势,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都是蚌埠当地人等因素,听取当地听证员的意见,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推动社会诉源治理,跨越千里在蚌埠市举行检察听证。经过听证,梁某庄与李某辉自愿达成和解。此次听证会的顺利举行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民事监督案件的透明度,进行精准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良好体现。
大皖新闻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褚乾咏 张书悦
编辑 蒙国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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